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容规中关于简单压力容器的规定
根据生产过程中的作用原理,压力容器分为反应压力容器、换热压力容器、分离压力容器和储存压力容器。具体划分如下:
(1)反应压力容器(代号R)主要用于完成介质的物理化学反应,如各种反应器、反应器、聚合器、合成塔、变换炉、燃气发生器等。
(2)换热压力容器(代号E)主要用于完成各种换热器、冷却器、冷凝器、蒸发器等介质的热交付。
(3)分离压力容器(代号S)主要用于完成流体压力平衡缓冲和介质气体净化分离的压力容器,如各种分离器、过滤器、集油器、洗涤器、吸收塔、铜洗涤塔、干燥塔、汽提塔、汽缸、除氧器等。
(4)储存压力容器(代号C,其中的球罐代号B),主要用来储存或盛装诸如气体、液体、液化气等介质的压力容器,如各种类型的储罐。
在钢制压力容器中,如果有两个以上的工艺原理,则应根据工艺过程中的主要功能进行划分。
A2.3简单压力容器
同时满足一下条件的压力容器称为简单压力容器:
(1)压力容器由筒体和平盖、凸形封头(不包括球冠形封头),或者由两个凸形封头组成;
(2)碳钢、奥氏体不锈钢或Q345R是筒体、封头、接管等主要受压元件的材料;
(3)设计压力小于或者等于1.6MPa;
(4)容积小于或者等于1m³;
(5)工作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小于或者等于1MPa*m³;
(6)介质为空气、氮气、二氧化碳、惰性气体、蒸馏水蒸发的蒸汽或上述气体(蒸汽)的混合气体;允许介质含有不足以改变介质特性的油等成分,不影响介质材料的相容性;
(7)设计温度大于或等于-20℃,工作温度小于或等于150℃;
(8)非直接受火焰加热的焊接压力容器(当内直径小于或者等于550mm时允许采用平盖螺栓连接)危险化学品包装物、灭火器、快开门式压力容器不在简单压力容器范围内。
注A:简单压力容器一般批量生产。若数量较少不进行批量生产,应按GB150设计制造(无需进行型式试验),按本规定7.1.11进行使用管理。